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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区域中字头的实业公司现在还能办理么

      2021-05-27 17:07:32发布,长期有效,458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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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区域中字头的实业公司现在还能办理么

    我公司一手渠道办理国家局核名业务,解锁禁限字号、保护字号,解决名称申请被驳回,办理中字头、国字头名称,地方企业去掉区域升国家局核名,加急核名、当天过,各类疑难名称核准。费用低效率快,不通过不收费,欢迎随时来电咨询。

    国家工商总局名称注册要求:
    1、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含5000万);
    2、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金1亿以上(含1亿),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
    3、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4、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示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
    5、加(中国)名称核准,需外资企业,注册资金和上述相同。

    国家局核名的注意事项: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国家局核名的办理条件:
    1、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4、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 字样;
    6、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 “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7、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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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4、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示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
    5、加(中国)名称核准,需外资企业,注册资金和上述相同。

    国家局核名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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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4、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 字样;
    6、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 “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7、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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