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批发许可证的办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基本条件:申请单位必须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需包含出版物批发业务。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需明确标注出版物批发业务。
2.人员资质要求: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此外,企业还需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发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经营场所与设备要求:企业需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应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4.管理制度要求:企业需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单位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且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5.其他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某些情况下),并且需提供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以及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等材料。
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与受理:申请人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查与办证: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允许企业开展出版物批发业务。
办理周期一般为2-3周,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0-30个工作日可申请续期。此外,每年需要进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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