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
提交申请材料: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审查和现场核查: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有可能对印刷企业的主要设备设施和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批准申请: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审查和核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对已批准设立的印刷经营机构,将颁发《印刷经营许可证》。
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包括:
设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申请书(载明企业名称、地址、法人或负责人姓名、资本数额等)
《设立印刷企业登记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章程(个体户无需提供)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权和产权证证明复印件(自有房屋提供产权证证明,租赁办公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
拥有印刷设备的有效证明材料(本企业购买印刷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包括:
有企业的名称和章程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如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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